芯烨工具 · 储能收益

储能收益优化器

按 114 号文「容量电价清单制」框架,测算独立储能容量电价 + 现货峰谷套利 + 辅助服务三元收益结构下的全投资 IRR,定位储能从「成本项」转向「收益项」的临界点。单价默认套用全口径 EPC 基座。

参数输入
MWh
元/Wh
元/kW·年
元/kWh
次/年
元/kW·年
%/年
年 %
收益与 IRR
全投资 IRR
—
三元收益结构
静态回收期
—
年
年总收入
—
万元 / 年
项目总投资
—
元/Wh
三元收益结构(年收入占比)
容量电价—
现货套利—
辅助服务—
各收益金额(万元/年)
容量电价
—
清单内底薪
现货套利
—
低储高放
辅助服务
—
调频/备用等
三元收益口径(114 号文) 容量电价:进入省级清单的独立储能按 元/kW·年 获「底薪」(发改价格〔2026〕114号文口径,按时长折算:4h=库值、2h 减半),是全投资 IRR 的第一变量;现货套利 = 峰谷价差 × 放电量 × 年循环次数;调频/辅助服务按 元/kW·年 计(与容量电价同口径;本工具旧版曾按 元/MWh·年 计,量纲差 250 倍,已于 2026-10-13 修正)。本工具未单列容量租赁(136号文仅取消强制配储、未取消容量租赁,各省租赁可按有效成交价另计)。储能单价默认全口径 EPC(4h 约 0.90 元/Wh)。未进入容量电价清单的省份/项目,容量电价收入为 0,IRR 将显著下降——立项须以省级政策落地为前提。所得税:独立储能不属于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(财税〔2008〕116 号仅列风力、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),不适用三免三减半,一律按设定税率计税。折旧/所得税率两个输入已全程生效(旧版前 6 年被硬编码覆盖)。本工具为研判辅助,不构成投资要约。